廣州市交通(tong)技師(shi)學(xue)院汽車高新技術實(shi)驗(yan)實(shi)訓中心設備采(cai)購(第二批)項目更(geng)正公告
(招標編號(hao):GZCQC1002HG11011)
各投標人:
我公司就2010年11月(yue)24日發售的廣州(zhou)市交通技(ji)師學院汽車高新技(ji)術實驗實訓中心設備采購(第(di)二批(pi))項目的招標(biao)文件(招標(biao)編號(hao):GZCQC1002HG11011)內容作如下(xia)澄(cheng)清、說明和(he)補充規定。
一、更(geng)正內容及日期
(一)更正內容
招標文件P23、P30、P36、P41“一、總體(ti)要求”:“4、投標人在(zai)廣州市內有正(zheng)式登記的(de)(de)技術(shu)服(fu)務分支機構,并在(zai)該機構中具有3名以上(shang)技術(shu)人員的(de)(de)專業服(fu)務隊伍。”
更改為(wei):
4、投標人在廣東省(sheng)或珠江三角洲(zhou)地(di)區內設有長期的售后服(fu)務機(ji)構,并在該機(ji)構中具有3名以(yi)上技術人員的專業(ye)服(fu)務隊(dui)伍。
(二)澄清日(ri)期:2010年(nian)12月1日(ri)
招標(biao)文(wen)件(jian)如(ru)涉(she)及上述(shu)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(gai)。原招標(biao)文(wen)件(jian)與(yu)澄清修改(gai)文(wen)件(jian)有矛(mao)盾的地方,以此(ci)澄清文(wen)件(jian)為(wei)準。
請(qing)各投標人在收到該澄清公告后(hou),在文末簽收處蓋(gai)章(zhang)簽字后(hou)即回傳我公司確(que)(que)認。確(que)(que)認已(yi)收到本通知,特(te)此通知。
二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和(he)聯(lian)系方式(shi)
1.采購人聯系方式
采(cai)購人名稱:廣州市交通高級(ji)技(ji)工學校
采購(gou)人(ren)地址:廣州市白云(yun)區大(da)源南路56號
采購人聯(lian)系人:伍老師
采購人聯系電話:
2.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(fang)式
采購代(dai)理(li)(li)機構名稱(cheng):廣州程啟招標代(dai)理(li)(li)有限公司
采購代(dai)理機構地(di)址:廣州市恒(heng)福路238號2樓218室
采購(gou)代理機構(gou)聯系(xi)人:汪(wang)小姐
采購代理機(ji)構(gou)聯(lian)系電話:
采購代理機構傳真:
廣州程(cheng)啟招(zhao)標代理有限公司(si)
二(er)〇一〇年十二(er)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