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市2021年標準宗地(di)地(di)價信息采集工作項目(mu)更正公告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(yuan)公告(gao)的采購(gou)項目編號:GZCQC2000FG11048
原(yuan)公告的采購項(xiang)目名稱:廣州(zhou)市(shi)2021年標準(zhun)宗地地價信息采集工作項目
首(shou)次公告日期:2020年12月14日(ri)
二、更正信(xin)息(xi)
更(geng)正事項:采購文(wen)件
更正內容:
(一)采(cai)購文件《第三章 采(cai)購人需求》“工期要求: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(zhi)2022年12月31日”更正為“工期要求:自(zi)合(he)同簽訂之(zhi)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”。
(二(er))采購文件《第五(wu)章 合同(樣本)》“(1)提供服務的時(shi)間:2021年 月(yue) 日至2022年 月 日(ri)”更正為“(1)提(ti)供服務的(de)時(shi)間(jian):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”。
更正日期:2020年12月21日
三、其他(ta)補充(chong)事(shi)宜(yi)
1、采(cai)購文件如(ru)涉及上(shang)述(shu)內容的(de)亦作相應修改(gai)。原采(cai)購文件與更正(zheng)公(gong)告內容有矛盾的(de)地方,以此更正(zheng)公(gong)告為準(zhun)。
2、請各投標人(ren)在收到(dao)該(gai)更正公(gong)告后(hou),在更正公(gong)告上蓋章簽字后(hou)即回傳(chuan)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(gong)司(si)(傳(chuan)真(zhen):,郵箱:)確(que)認(ren),確(que)認(ren)已收到(dao)本通知。
3、采(cai)購文(wen)件其(qi)他內容不變。
四、凡(fan)對本次公告內(nei)容(rong)提(ti)出詢(xun)問,請(qing)按以下方式聯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廣州市土地利用發展中心(xin)
地址:廣(guang)州市越秀區豪(hao)賢(xian)路193-195號(hao)
聯系方式(shi):
2.采(cai)購代理(li)機構信息
名(ming)稱: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廣(guang)州市越秀區(qu)恒福路238號2樓(建設(she)銀行樓上)218室
聯系方式:
3.項目聯系(xi)方(fang)式
項目聯(lian)系人:朱小(xiao)姐
電話:
五、附件
發布人: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發布時間:2020年12月21日(ri)